张民安,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师从李忠芳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1994年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9年9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师从梁慧星教授,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2002年7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的社会兼职有: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首席法律顾问和首席评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