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理论,从权力角度研究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社会学理论。权力是且仅是在冲突条件下不顾他人意志而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包括在开始阶段就能阻止他人反抗的能力。权力是社会分层理论的核心概念。M.韦伯在《政治社会的权力分布:阶级、地位、政党》中提出,权力是社会分层的基础概念,阶级、地位、党团是定义权力的三个维度。阶级是经济权力即市场关系配置的结果,地位是社会权力的一种类型,政党是在政治领域追求各种目标的社会集团。韦伯定义权力是个人或者集团在他人反对条件下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概率,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力分布不同导致生活机会分布不同,因此获得经济、社会和政治资源的能力也不同。韦伯力图说明,权力并不只是依赖于对经济资源的占有,社会地位对于解释权力也十分重要。他发现在社会中只有少数集团的权力建立在纯粹暴力和军事力量基础上,统治集团更强调权力的合法性,并将这种合法性转化为统治。英国学者S.卢克斯认为如何定义权力以及如何运用权力取决于定义者和运行者的理论视角和价值取向。他认为韦伯的权力定义有冲突论和目的论倾向。韦伯以后的社会学家发现需要研究行使权力的性质。合法性权力与基于武力的权力有诸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