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文明,即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这四个文明之间已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区别、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物质文明是一切的基础,精神文明建立在物质文明上,生态文明又在物质文明之上,互不分离。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我们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战略方针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也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规定。这是我们党在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确地将政治文明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