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代施行的一种都城制度。是指夏商王朝在设立一个主要都城的同时,相继设立一些辅助性的政治、军事中心即辅都。其中主都相对稳定,不变迁或较少变迁;辅都则根据需要可屡次变迁。主辅都制萌芽于禹时期,形成于夏代,商代曾广泛推行。在位置上,主都位于夏商王朝控制区的中心地带,辅都则设在夏商王朝的周边地区。地域辽阔、交通不便是施行主辅都制的客观原因,欲对全国施行有效统治、军事战争的需要等则是主辅都制形成的主观原因。文献记载夏商时代都城屡次变迁。夏王朝从启到桀,曾迁于阳翟、斟寻、商丘、斟灌、原、老丘、西河等7地。商王朝曾有5次迁都,即仲丁由亳迁隞、河亶甲迁相、祖乙迁邢(耿、庇)、南庚迁奄、盘庚迁殷等。此外,还有所谓的“纣都朝歌”。对于这种都城“屡迁”现象,古今学者都试图进行阐释,但无论用政治斗争说、军事战争说,或是用游农说、游牧说和水患说等观点,都存在诸多疑窦,无法圆满加以解释。考古发现表明,夏商时代的都城大多较为稳定,并非“屡迁”。从偃师二里头遗址、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安阳殷墟的考古发现可知,四地作为都邑的时间是相当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