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教化是我国古代意识形态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即通过一定的途径对百姓进行教育感化。教化是一种上对下的信息传递,目的是“训经宣达,远近毕理,咸承圣志”(《史记·秦始皇本纪》)。教化的主要内容是政治化的伦理道德,如忠、孝、仁、义、礼、信等等。教化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宣传。从三国时代起,已有“宣传明教”一语(《魏略·李孚传》),即以正面宣达道德为主,维护已有的社会秩序,使不稳定的舆论因素消弭于未然。(二)表彰。这是教化的一种主要社会形式,通过表彰典型,使悖逆者顺服,怠惰者勉力。“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匾表其门,以兴善行。”(《续汉书·百官志五》)(三)监督。这既是对教化的一种监督,同时又是教化自身的表现形式。它主要通过乡官来实现,“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引文同上)。然后,由这些小官吏进行训告、保惠、教诲。通过教化,出现百姓间互相训告、扶持、教诲的局面,全民反复自我锤炼对政府的服从心理,而一切反正统的思想和行为,则往往在萌生之初,就受到刑罚之外的道义上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