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理论(theory of crime),有关犯罪行为的,相互关联的,可被实证检验的一系列命题或假设。其中研究有关犯罪的形成原因的主要理论有:(1) 本质相异论。犯罪人在生理上、心理上同守法公民相比较,是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人。参见“犯罪人异质观”。(2) 犯罪倾向论。一些研究者认为,正常人与犯罪者都存在着侵害他人利益以满足自己欲望的犯罪心理倾向。两种人之间,只有倾向程度的不同,并不存在生理上或心理上本质的区别。参见“犯罪人同质观”。(3) 欲求不满论。来自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派,当“本我”过强,“自我”和“超我”过弱,处在难以控制其愿望时,或者“自我”、“超我”过强,“本我”受到过多压抑,处于欲求不满状态时,便会在一定条件下产生越轨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4) 刺激反应论。行为主义的观点认为,一切行为都包含有刺激和反应的对应关系,故犯罪行为也必定同某种刺激有关。(5) 心理冲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