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观念,亦称“数学头脑”、“数学素养”。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处理问题的自觉意识和思维习惯。中国数学教育工作者提出的概念。包括推理意识、抽象意识、整体意识、化归意识和应用意识。推理意识指推理和讲理的自觉意识,即遇到问题时自觉推测,并做到落笔有据,言之有理。抽象意识是指受教育者习惯于从本质上看问题,并自觉地把某些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整体意识是指能全面地、从全局考虑问题。化归意识是指能有意识地将问题进行转化,将其变为已经解决或易于解决的问题,即能用联系的、发展的、运动变化的眼光观察问题,认识问题。应用意识是指运用数学知识的心理倾向性,包含两方面的涵义:一是当主体面临有待解决的问题时,能主动尝试从数学的角度运用数学的思想方法寻求解决问题的策略;二是当主体接受一个新的数学理论时,能主动探索这一新知识的实际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