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投资是信托机构按委托人指定要求所进行的投资。这种投资的资金来源是特约信托存款,投资的单位、项目和数量均由委托人决定。信托机构只负责监督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及其利润分配,不承担投资效益好坏的责任。投资所得收入归委托人,信托机构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种投资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要求,在国家计划和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有一定的灵活性。委托投资是委托人将资金事先存入金融信托机构作为委托投资基金,委托金融信托机构向其指定的联营或投资单位进行投资,并对投资的使用情况、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及利润分红等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金融信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