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定利率是西方国家为防止在出口贷款利息方面过度的竞争,而在 “君子协定”中所规定的最低利率。适用的对象是政府金融机构参与的出口延期付款贷款。贷款利率根据对方国家个人国民收入所得水平不同而不同。如: 贷款期限超过五年的,对高收入水平所得国家的年息在8%以上,中收入水平国家在7.75%以上,低收入水平所得国家在7.5%以上。这个“协定”是在1976年签订的,最初只有7个国家参加,现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除爱尔兰和土耳其外,其余国家都参加了这个协定。由于协定利率是 “君子协定”,违反规定不会受到惩罚,只会遭到国际舆论的谴责。协定利率与协商利率形似实异。协商利率亦称 “自由利率”。它是在国家利率政策规定的幅度内,“高来高去”,自由商定的一种利率。主要适用于信托投资公司办理的存贷业务,和专业银行之间,信用社之间的资金拆借(或拆放) 的款项。其利率多少,由借、贷双方因时、因地、因项目协商确定,以利于资金融通,满足各种不同需要。协定利率对于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消除贸易壁垒,实现公平竞争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