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离堇制
(辽代各部族的自治制度)
夷离堇制是辽代各部族的自治制度。耶律阿保机曾把契丹和臣属契丹的部落编为20部,圣宗耶律隆绪时扩展到34部,后来确定为48部。其中地位最高的是“内四部族”,其次是“四大部族”,即五院部、六院部、乙室部、奚六部。各部设首领,称为“夷离堇”或“大人”,太宗时改称“大王”。他们各按本部族习惯进行管理,在不违反统一政令的情况下,朝廷一般不干涉他们内部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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