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市制度
(城市里设置固定市场的制度)
里市制度是指在城市里设置固定市场的制度,战国时的秦国就已有之。商鞅变法时的新都咸阳,也建立了固定的“市”场,故有“市南门”与“北门”的专设市门。汉代继承了秦的固定市场制度。汉初,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便在长安“立大市”。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夏六月,又起“长安西市”。由此可见,汉代的长安不止一个固定市场。后来,长安城内还发展到九个固定市场。汉代城市普遍存在设立固定市场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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