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回避
(犯罪学术语)
当然回避,任意回避的对称。指的是一种回避的理由。英国的回避制度分为有因回避和无因回避。在有因回避中,又分为当然回避的理由与任意回避的理由。属于当然回避的理由是:陪审官已被剥夺陪审权利,为一方亲属有明显偏颇言行,或者顶替名字的。如果负责召集陪审团的官员有偏颇可能或者手续不合法,例如该官员本人是起诉人或对案件有利害关系,或按照自己个人的宗教信仰来召集陪审团,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可以申请全体回避。
知识树
时光轴
论点集
总题库
阅读模式
知识树 创建页面
知识树 创建说明
领域
提 交
犯罪学
法学
词条相关
词条 主页
》
词条 科普
》
词条 事件
》
词条 题库
》
词条 知识
》
加载更多
加载更多
加载更多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