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宪法是依照人类历史的发展阶段对宪法所做的一种分类。古代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出现的带有“宪法”字意的法律。在古罗马的法律中用来表示皇帝的各种建制和他颁布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在封建时代的欧洲用来确认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有组织法的含义。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宪”、“宪法”与“法”同义,如《国语·晋语》中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均指普通法律和典章制度。“古代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也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与普通法律没有区别,不是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所以称为“古代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