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功能,指语法单位在语言结构中所充当的角色和担负的职能。如词的语法功能具体表现为词与词组合的能力(结合功能)和词在句子里担任一定职务的能力(句法功能)。比如可以说“开水”“水开”,便是“开”有组合在“水”的前后的功能,不能说“*吗开”“*吗水”,便是“吗”没有组合在“开”“水”两词前面的功能;“很”,有在句中充当状语、补语的能力(“很好”“好得很”),而没有充当其他成分的能力。语言单位的语法功能总是在结构中表现出来的,是其结构关系的总和。也有人用“语法功能”单指语言单位的结合功能,或单指语言单位的句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