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协议是南斯拉夫劳动者进行自治管理的一种方式。自治协议 南斯拉夫劳动者进行自治管理的一种方式。联合劳动组织、自治利益共同体、其他自治组织和共同体内部和相互之间,以及个别劳动者相互之间,为了协调劳动和分工,协调相互的利益和关系,确定收入分配的原则和基础,确定相互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为此而需采取措施等,都可签订自治协议。工会、经济联合会、社会政治组织和社会政治共同体,可就签订自治协议提出建议,并参加协议的签订。自治协议的签订各方相互平等。自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1988年《企业法》全面实施后,自治协议被市场交换的原则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