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一家企业(第一受益人)通过排他性管理咨询或技术服务协议等合同,而不是股权,控制另外一家企业(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Entity / SPE 或 Various Interest Entity / VIE)的全部经营活动,进而取得该特殊目的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的一种控股方式。通过此种方式实现的控股结构,称作协议控股结构。SPEs 的设立通常旨在分离财务风险。企业将特定资产转移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管理,或以其进行专项融资,而不会使整个公司承担融资风险。SPEs 也广泛用于复杂的融资结构以区分不同股本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