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是指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有广、狭两义:狭义指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中国婚姻法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两类。主要为夫妻的家庭地位、姓名权、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计划生育义务,共同财产所有权,扶养义务和配偶继承权等。广义指婚姻在亲属法上的效力,除发生在夫妻之间外,还包括其他效力,如夫妻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发生姻亲关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得配偶同意,以及涉及到许多相关法律的效力,如在民法上,失踪人的配偶得依法提出有关死亡宣告的申请,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得以其配偶为法定监护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