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定税率,即调整后暂时执行的关税税率。关税暂定税率是在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的进口优惠税率和出口税率的基础上,对进口的某些重要的工农业生产原材料和机电产品关键部件(但只限于从与中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和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及出口的部分资源性产品实施的更为优惠的关税税率。这种税率一般按照年度制订,并且随时可以根据需要恢复按照法定税率征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进口煤炭实施关税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根据中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根据国家对外贸易经济政策制定关税暂定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