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债权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指雇员基于劳动关系而对雇主享有的各种请求权的总和,如工资、各种非工资形式的报酬、福利等,其具体范围各国有不同规定。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的规定,劳动债权的范围仅限于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作为劳动债权定义,应对劳动债权产生原因、权利性质、特点、内容等因素有一个高度的凝练。劳动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应优先分配的因破产宣告前的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报酬)、工资性待遇、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