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雅乐舞蹈相对称的是伎乐舞蹈,二者构成为我国乐舞艺术的重要两翼。伎乐舞蹈,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举凡古代社会中除雅乐舞蹈之外,种种由专业艺人表演的观赏舞蹈,例如秦汉的甬抵百戏、散乐杂伎,隋唐的九、十部伎,坐、立部伎,宋代的队舞等等,都可以归纳在这个范畴之内。伎乐舞蹈由专职的乐工舞伎表演,由于所表演的主要是供人观赏的娱乐性舞蹈,因此尽管在乐舞文化发展历程中起着难以低估的作用,代表了我国古代舞蹈所达到的艺术水平高度,而且事实上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居于我国乐舞的主流地位,但它一直受到社会的歧视、贱视,表演这类舞蹈的乐工舞伎身份地位低下,而处于被奴役、受压迫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