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方式是驳斥论敌论证的一种解释方式。是运用已知真实的判断去确定要反驳的判断的虚假性或其论证方式不能成立的特殊证明方式。论证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个要素构成,反驳方式同这三者相联系,可以分为反驳论题、反驳论据和反驳论证方式三种。通常在反驳过程中,三者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有时需同时使用才能达到反驳目的;由于反驳的基本目的是证明对方论题的虚假,因而反驳论题比反驳论据、反驳论证方式更加重要。根据反驳采用的推理形式的不同,反驳方式还可分为归纳反驳和演绎反驳;根据反驳中直接确定论题虚假还是先确定反论题真实,它可分为直接反驳和间接反驳。反驳必须言之成理,持之有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