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西晋八王之乱(公元291—306年)后,我国北方先后出现了大小不等的20多个区域性政权,史称“五胡十六国”。十六国时期的官制基本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汉人或受汉族文化影响较深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大多模仿西晋官制。另一种是内迁较晚、保留本民族特点较多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实行“胡汉分治”的体制,即以“胡官”管理本族,以类似西晋的官制管理新开拓区域,两套官制杂糅并存。直到北朝,北方官制才又趋于统一。北朝包括北魏(公元386—534年)、东魏(公元534—550年)、西魏(公元535—556年)、北齐(公元550—577年)、北周(公元557—581年)。北魏官制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