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同构是指不同层级的政府在纵向间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上的高度统一、一致。这不仅是对中国纵向政府间关系总特征的一个理论概括,而且在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基础、政府经济与社会管理体制等领域有着多方面的表现,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条块矛盾突出等一系列重要问题难以解决的主要原因。因此,应打破职责同构,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1、使政府间职责边界不清,容易引发政府职能的错位或缺位。“职责同构”的产生,主要源自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既要集中掌握社会资源,又要支持地方自主发展来限制部门集权。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管理方式来促进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发展,这不仅使经济社会发展中条块矛盾突出,也使政府内部工作难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