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没收,“一般没收”的对称。又称“限制没收”。是指没收与违法犯罪行为有密切关系的特定物而收归国库。没收的一种。以没收范围的广与狭为标准所划分的一种没收类型。对象:(1)供违法犯罪行为预备或实施之用的物品,以属于行为人或其他共犯者所有为限。但是,如果第三人显因自己的轻率或过失,致其所有物被违法犯罪人利用作为违法犯罪工具的,原则上也应予以没收。(2)犯罪所得到的财物,但是应当返还被害人的除外。违禁品,无论属于何人所有均应予以没收,因为持有违禁品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而持有某些对社会公安有重大危验的物品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例如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的,应以犯罪论处,毒品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