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协定,fishery agreement,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讲是是指有关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就渔业活动或渔业合作所签订的国际协定的总称。狭义上讲,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渔业国际组织、捕鱼实体之间就具有共同利益的渔业水域、渔业资源关于开发利用、养护、管理活动的国际协定。我国已与日本、越南、俄罗斯均签订了渔业协定,对共同开发水域的渔业资源的开发与养护做了规定。我国与美国、澳大利亚、毛里塔尼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缅甸、智利、马绍尔群岛、几内亚、几内亚比绍、乌拉圭、也门、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均签订过渔业合作性协定,就渔业捕捞、渔业贸易、水产品加工、水产养殖、人员培训以及海洋执法合作等方面做了协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