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行为是“死后行为”的对称。又称“生时行为”。根据法律或当事人意思,在行为人在世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效力的实现不以行为人死亡为条件;故行为人在实施法律行为后尚未履行该行为前死亡的,不影响该生前行为成立。绝大多数民事法律行为均属于生前行为。生前伤是在活的机体上形成的损伤。判断尸体上的损伤是发生于生前(生前伤)、死亡当时(濒死伤)还是死后(死后伤),对正确判案关系极大。生前伤形成时,机体生命活动存在,故具有明显的生活反应。如表皮剥脱处有组织液或血液渗出,形成黄色痂皮或血痂;皮下出血处呈青紫肿胀现象,其下有紫黑色凝血块;创缘有紫红色挫伤带,创内有凝血块,创口哆开等。其他生活反应现象也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