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黄埔条约》和《望厦条约》中的重要条款之一,条约要求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实行自由贸易。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鸦片战争后,与英签订《南京条约》,开上海、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为通商口岸,称为五口通商。是为外国人在中国租地通商之始。《南京条约》中的重要条款之一,条约要求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该五个口岸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八月二十九日,中、英《南京条约》签订,被辟为通商口岸,实行自由贸易。史称五口通商。实际作用是打开中国大门,使中国成为西方列强的商品倾销地,并逐渐改变中国原有的经济结构。五口通商开创了帝国主义强迫中国开港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