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财产又称“特留份”、“必继份”、“保留份”、“义务份”、“必留份”。被继承人必须依法留给继承人,不得自由处分的遗产份额。是对被继承人行使权利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法律限制。源于罗马法。各国在享有特留份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和特留份的数额上规定不尽相同。如有的国家规定直系血亲卑亲属的特留份为其应继份的1/2,或规定兄弟姐妹的特留份为其应继份的1/3等。一般说来,特留份的数额与被继承人的亲等不同而相应增减。除法律特别规定外,被继承人不得剥夺继承人的特留份。中国继承法没有对特留份作明确规定,但却有近似于特留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文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