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形式是指由于价格确定的不同方式而形成的价格类型。现阶段我国的价格形式主要有: (1) 国家定价,由国家各级机构有计划地制定。适用于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价格和劳务收费。(2) 国家指导价格。由国家各级机构规定基价和幅度、限价、差率、利润率等,指导企业定价。适用于关系国计民生比较重要,而供求关系变化较快,品种规格较复杂的商品。(3) 市场调节价格。国家不作规定,由生产者、经营者自行制定。适用于大多数对国计民生关系不大,品种繁多、规格复杂、供求关系变化快的小商品或重要商品中的计划外部分。药品价格体系具有一般商品的普遍属性,同时由于受到不同程度的政府干预,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分析我国药品价格内容的时候,首先必须明确区分市场价格和政府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