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询价是指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向询价对象进行询价,并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通俗点讲,企业和主承销商向询价对象(一般是指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机构、证券公司等)推介和发出询价函,以反馈回来的有效报价上下限确定的区间为初步询价区间!这一步做完后,就应该在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披露初步询价结果(即初步询价公告)!2004年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及配套文件《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从而确定了股票发行询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