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背书是 分为一般转让背书和特殊转让背书两种形式。一般转让背书是具有完全的权利转移效力和权利担保效力的背书,它依其记载事项完全与否分为完全背书和空白背书。完全背书亦称记名背书,它是记载了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名称的背书。空白背书亦称不记名背书,它是仅记载背书人名称及其签名而不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的背书。特殊转让背书是权利转移效力和权利担保效力受到限制甚至完全被排斥的背书,它包括无担保背书、禁转背书、回头背书和期后背书几种形式。转让背书是背书的最主要部分。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