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定支是指根据中央核定的收入留成率,确定地方预算支出数,实现当年收支平衡。是中央平衡地方年度预算收支的一种测算方法。这种方法同预算管理体制密切相关,通常与地方财政大包干办法结合运用。在确定地方收支包干基数后,一定几年不变 (如五年),中央不再每年下达收支指标,由地方按包干收入留成率提留收入,相应安排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多收可以多留多支,年终结余继续留用。这种“以收定支”部门经费预算体系和经费保障机制,是根据过去特定的历史时期由当时的实际情况逐步演化而形成的。其中重要的依据是这些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或称之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性收费和行政处罚职能,而将这些部门收取的行政性收费或罚没收入纳入财政预算收入,也是当时客观所要求的,无论是对增加财政收入或缓解和减轻财政负担,都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