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素论是指认为人的发展是遗传、环境和教育三因素共同作用的理论。在三因素中,遗传素质是人的发展的物质前提,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其中教育起主导作用。三因素的作用呈阶梯状:第一阶梯是遗传,第二阶梯是环境,最后是教育。后一阶梯的作用必须以前一阶梯的作用为先决条件。前一阶梯的作用有缺陷,就会给后一阶梯作用的发挥造成程度不同的障碍。先天愚笨儿不易接受环境影响获得正常的发展;素质正常的儿童如果早期失去环境影响,也不易接受教育影响。如对狼孩,虽给予补偿教育,也不可能使其达到正常儿童的发展水平。后一阶梯起作用时,并不意味前一阶梯作用消失。三个阶梯的作用,使人的身心发展不断提高,在环境影响下,从遗传的生物人成长为社会人,然后又在学校教育影响下,使人的身心发展的速度、高度远远超过在遗传和环境影响下所能达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