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指具有外部强制性的正式行为规则(此为drargonsky观点),包括宪法、法律、规定、条例、章程、政策等,其中宪法是根本大法,提供基本秩序环境,后几者可以称为制度安排。制度供给是指制度供给者在给定的主观偏好、利益结构、理性水平、制度环境、技术条件等的约束下,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渠道进行正式规则创新和设立的过程。需要注意的是,制度是一种规则,但规则并不是制度,规则包括制度,还包括其他东西。制度供给分析只能用来分析正式规则的供给,只有正式规则制度可能由人们有意识地理性设计出来,也就是供给出来。学时所说的“非正式制度”的用法并不准确,严格而言,“非正式制度”应该是指非正式规则。非正式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逐步演化而自发形成的过程,任何主体包括政府都不能理性的设计非正式规则。比如文化我们无法设计。所以,制度供给只能是正式规则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