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中,有这样一句话:人民不得为同一罪行而两次被置于危及 生命或肢体 之处境,这在美国的法律术语中叫两次困境。在美国,两次困境是违宪的。权利法案的这一条,限制了政府人员对一个公民无休无止的纠缠。宪法制定者认为,必须防止这样的情况:一个执法人员没有证据却想要定一个人的罪,当陪审团宣布“罪名不成立”之后,执法人员不甘心,明天弄点证据,后天找点借口,重新起诉。在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中,有这样一句话:人民不得为同一罪行而两次被置于危及 生命或肢体 之处境,这在美国的法律术语中叫两次困境。在美国,两次困境是违宪的。权利法案的这一条,限制了政府人员对一个公民无休无止的纠缠。宪法制定者认为,必须防止这样的情况:一个执法人员没有证据却想要定一个人的罪,当陪审团宣布“罪名不成立”之后,执法人员不甘心,明天弄点证据,后天找点借口,重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