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拗救”的一种。在出现拗句的情况下,通过本句调整平仄用字来使平仄字的比例恢复正常的做法,叫做“本句自救”。一般是第一字(五言)或第三字(七言)拗了,则用第三字(五言)或第五字(七言)来救。如第一字本当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则把第三字的仄声改用平声,例如“救孤平”就常采用本句自救的办法(参见“救孤平”条〕。还有一种情况,是在五言“平平平仄仄”与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的句式中,五言句的第四字与七言句的第六字本当用仄而用了平声,那么,就必须将本句的第三字(五言)或第五字(七言)的平声改为仄声字,写成“平平仄平仄”或“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拗句,宋人很喜欢用,形成一种习惯性的特殊拗句。例如杜甫《秋兴八首》“西望瑶池降王母,东来紫气满函关”,上句的第六字用了平声的“王”字,便在第五字处用了仄声的“降”字,这样便“救”回来了。这也是“本句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