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乡运动”是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在华中占领区实行的一种残酷的“清剿”办法。为强化对华中地区的统治,消灭和驱逐革命力量与抗日武装,使之成为日本侵略军稳固的兵站基地,以达到“确立治安”、恣意奴役和搜刮的目的。1941年5月,日本侵略军为了巩固其在华中地区的统治,授意汪伪政权成立清乡委员会,由汪精卫任委员长,陈公博、周佛海任副委员长,李士群任秘书长,负责指导“清乡运动”,该运动在军事方面由日军负责,伪军配合,在政治方面则均由汪氏政权负责。7月1日,汪伪政府清乡委员会开始推行“清乡运动”。 “清乡运动”包括“军事清乡” 、“政治清乡”、 “经济清乡”和“思想清乡”。“清乡运动”以“军政并进,剿抚兼施”、“三分军事,七分政治”为方针,首先从苏南地区开始,其次在太湖东南、上海郊区及苏淮特别区进行,接下来又在镇江、苏北及浙江部分地区展开,最后在安徽、广东、湖北部分地区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