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创业是合伙创业的一种常见模式,也是比较理想的形式。夫妻在作出诸种行为决策、迈向创业之路时,容易做到同心同德,“好得像一个人一样”,这便使他们在创业创意、经营运行过程中能做到快速及时、灵活机动。同时,夫妻之间权利与义务是同体关系,彼此地位平等,对企业财产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夫妻之间不存在着财产问题的争执,避免了兄弟阖于墙的冲突。而夫妻间的年龄结构与性别特征既消除了两代之间因代沟而形成的观念分歧,同时又由于彼此间的优势互补,因而在决策与经营中能够取长补短,消除片面性与情绪化所造成的失误。在夫妻创业中比较多见的情况,GRIC通讯就是比较典型的一例。GRIC通讯公司是第一家由大陆人创立,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创办人陈宏与来自台湾的妻子刘雅玲一路互相扶持,共享创业的甘苦。最近陈宏筹组了“华源科学技术学会”,要将祖国大陆旅美高科技人才串联起来,协助中国科技界培养人才与筹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