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责任即通常说的“经济责任”。侵害他人权利所应承担的一种具有经济上给付内容的法律后果。财产责任的形式多种多样,依其根据不同,有作为行政责任的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 有作为刑事责任的罚金和没收财产; 有作为民事责任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因绝大多数的民事责任均具有财产上给付的内容,而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则少有财产上给付的内容,故如无特别说明,财产责任即指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主体只有在有过错且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 ,才承担财产责任。除法律另有特殊规定者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法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可以免除加害人的责任。但对于从事某些特殊行业的主体来说,如从事高速运输、易燃易爆等行业,如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系因被害人自身的故意或过失所致,则需承担责任。承担财产责任的限度,一般应以足以补偿受害人实际所受的损失为限。财产责任是直接以一定的财产为内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