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里埃尔,瑞士心理学家,欧洲新教育运动的倡导者。生于瑞士日内瓦。1899年在瑞士建立克拉里塞克实验学校。1912年创建瑞士日内瓦“国际新学校事务局”。1915年为比利时新教育活动家华斯孔遂洛所著《比利时新教育》作序,提出30条新教育的基本原则。如新学校应有优美、舒适的自然环境于设备;注重学生生活、学习的自治制度;开设发展学生双手能力的手工劳动课;注重学生身体自然发育的体育;注重发展智力和发展儿童内心道德感的德育等。1921年倡导在法国加雷市成立新教育联谊会,并在该会章程中提出七项新教育的基本原则:(1)教育的根本宗旨是增进儿童内在的精神力量;(2)尊重儿童个性;(3)教育与生活均应使儿童的天赋、兴趣得到自由发展;(4)鼓励儿童自己的纪律训练,以形成其个人责任感与社会责任感;(5)培养儿童合作及为社会服务的精神;(6)对所有儿童进行共同的教育与教学;(7)教育儿童既尊重邻里、公民与民族,也能意识到个人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