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收入是指各类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的各种报酬。这里“各类劳动者”包括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私营和个体就业人员,乡镇企业就业人员,农村就业人员,其他就业人员,以及私营企业主、雇工的个体户主等。其中,私营企业主和雇工的个体户主也从事社会劳动,也是社会主义建设者。“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各种报酬”,从城镇看,是指包括上述城镇就业人员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工薪收入,单位发放的与劳动密切相关的各种福利待遇,单位建立的按劳动贡献大小确定的补充保险,以及人们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相关劳动所获得的稿酬、讲课费、咨询费、劳务费等。从农村看,是指包括农民生产的各种农、林、牧、副、渔等类产品及出售产品所得,乡镇企业就业人员的工薪收入,外出打工的农民工的各种劳务收入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私营企业主、雇工的个体户从事经营管理劳动所获得的相当于被雇用经营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收入,也属于劳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