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思维是与动态思维相对。从固定的概念出发,循着固定的思维程序,达到固定的思维成果的思维过程。静态思维的逻辑表现是形式逻辑,它以程序性、重复性为自己的思维特色。静态思维有如下特点:(1)固定性。它首先表现为确定思维对象的不变性,一是一,二是二,严格遵循“同一律”。(2)重复性。指思维过程在下一阶段的重演,是对客观事物中存在的重复现象的反映。(3)被设计性。静态思维由于具有固定性和重复性,因而可以由人按照其模式进行设计,然后使其按照设计的程序运转。(4)排他性。即静态思维对事物的考察总是从已有的程序和过程出发,相容的即予吸收,不相容的就加以排除。它不考虑被排除的事物和过程是否合理,是否应该排除,其思维中心是围绕自己的固有模式运转的。静态思维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具有思维的准确化、定型化和程序化的优点,但它毕竟是一种被动性的有限思维,有可能使思维陷入僵化、死板,从而失去自身的活力和创造力。因此,决策者在决策思维过程中,应当把静态思维和动态思维结合起来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