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政治活动家。出身于弗莱儒斯市一资产阶级家庭,自幼接受教会教育,后在教界任职,当过随军神甫,1784年任夏尔特尔副主教。1788年迁居巴黎。因1789年1月撰写鼓动第三等级反抗封建王权统治的政治小册子《第三等级是什么?》而名声大振,同年当选为三级会议代表,被视为第三等级的代言人,曾参与起草“网球场誓言”,制订1791午宪法和建立雅各宾俱乐部。1792年被选进国民公会,是平原派的代表人物。在革命时期,政治态度较为保守温和,很少卷入党派纷争的旋涡,故在恐怖时期得以幸免。1794年“热月政变”后,任救国委员会委员,负责外交事务,曾主持签订1795年对荷兰的拉赫伊和约。后被选入五百人院,1798年出使柏林,以争取普鲁士中立。次年回国任督政官,与拿破仑等人一起策动了“雾月政变”。此后担任第二临时执政,不久被排挤出执政府,拿破仑委任其为元老院议长,1808年又晋封伯爵爵位。1815-1830年波旁王朝复辟时期亡命比利时布鲁塞尔。直到1830年“七月革命”后才重归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