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观念(idea of justice)是道德价值体系的核心成分之一。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地理解和看待道德现象的认识。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在进行了大量研究后发现,儿童公正概念的发展须经历三个主要阶段。儿童公正概念的发展须经历三个主要阶段:(1)服从的公正。7岁左右的儿童对公正概念尚不理解,他们的好坏标准取决于服从或不服从,认为服从成人的意志就是公正,违背了成人的要求就应该受到惩罚。(2)平等的公正。10岁左右的儿童以公平不公平或平等不平等作为判断公正的原则,认为成人应该无偏爱地对待孩子,而不管他们的相貌、穿着、家境和本人的行为如何。(3)公道的公正。13岁左右的儿童开始能以公道不公道作为判断公正的原则,他们对道德问题的判断已有自己的价值标准。他们既不刻板地服从社会普遍认同的规则,也不完全无视社会规则,而是根据具体情境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从平等的公正向公道的公正过渡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儿童从心理学家所探究的道德经验上的“是”向哲学家所探究的道德态度上的“应该”的转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