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失灵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仅仅依据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契约,难以防止生产者坑害消费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出现。契约失灵理论是美国法律经济学家亨利·汉斯曼在1980年发表的《非营利企业的作用》一文中最早提出的。契约失灵无法靠市场自行解决,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往往会选择依靠市场之外的一些组织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就是市场之外的组织机构,它们都不以营利为目的,它们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不会借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获取利润。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受非分配性原则约束,它不能将所得利益分配给组织实施控制和管理的成员。非分配性约束原则使得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商品和服务时,故意提高价格或降低质量的可能性不高,因此,政府和非营利组织能抑制一些市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契约失灵理论它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非营利组织问题,但它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理论不同之处在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理论主要研究的是为什么有些公共产品要由非营利组织提供,而契约失灵理论研究的是为什么有的私人产品也要由非营利组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