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驻防
(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清代直省驻防八旗之一。驻扎荆州府(今湖北江陵县)。康熙二十二年(1683)置,满洲、蒙古合驻。据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五四五载, 额设驻防将军一人, 副都统左、右翼各一人(与将军同城驻防),协领满洲八人、蒙古二人,佐领满洲三十二人、蒙古十四人,防御满洲四十人等。人,骁骑校满洲四十人、蒙古十六人,随印笔帖式三人,统辖八旗满洲、蒙古前锋二百人,鸟枪领催、马甲二千人,弓箭领催、马甲一千八百人,炮甲八十人,步甲七百人,养育兵七百二十名。凡设驻防八旗官兵五千七百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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