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维垣 (1892~1960),号叔戎。黄陂程家咀人。1911年毕业于湖北陆军小学堂。参加辛亥革命,后在川军杨森部任旗官和排、连、营、团参谋长。1918年就读于北京陆军部宪兵学校,次年11月毕业。北伐时期,入湖北警官养成所。1930年1月任湖南浏阳县县长。1933年1月,调任黄陂县县长。后任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军法官。著有《剿匪战术》、《剿匪侦察应用篇》、《堡垒政策研究集》、《改革乡区制度刍议》、《评定物价方案》、《如何建立新社会体制》等6部论述,颇受蒋介石青睐。8月,与陈诚密商第五次“围剿”方案,倍受器重。1934年5月升南昌行营上校参谋。12月提为碉堡科少将参谋。1935年8月,调任鄂西剿共督剿专员。年底,任安徽省禁种烟特派员。1936年3月,先后出任宪兵上校和武昌、宜昌行营少将高级参谋。1937年4月,任安徽省公安局长。1938年,任湖北省政府秘书处设计室专员。1939年,任重庆市政府设计室专员,后接任四川民工征工管理处处长。1940年4月,派往中央训练团受训。1942年4月,任四川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兼保安司令。1944年7月,毕业于警官学校高级研究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