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音乐编曲事业的职业音乐人,有较高编曲水平及音乐修养并具备成功工作经验的音乐工作者,称为编曲家。首先我们要了解编曲的概念,编曲即传统意义上的音乐配器。它的工作性质是略带有些从服性质的创作行为,服务对象是歌曲的主旋律。在首度原始词曲创作的基础上将其再度进行第二度创作。最后赋予音乐整体听觉上更为立体的音响效果。具体的说就是编曲家需要将乐器分层次的有设计感的一件一件添加进原本还只是单调的主旋律中,使音乐呈现出优美的层次感并增色音乐美感,突显感人细节。通常编曲家需要具备音乐美感并能熟练了解并掌握乐器法知识,如小提琴的演奏音域跨度,大提琴的最佳音色演奏音区范围等。随着音乐的发展革新,一些新兴电子乐器也应运而生,种类日新月异。如电子合成器,采样器,电子仿真物理乐器和计算机音序软件等先后问世,从那时起便改变了传统的音乐编曲工作模式。将编曲分为古典音乐编曲形式和现代音乐编曲形式两种。前者是以书写为主,将古典乐器的所有编曲演奏设计并书写在乐谱上,再交由乐手演奏家来完成其二度编曲创作,后者则是通过使用计算机的音序编曲软件,可以模仿在过去需要众多人数来共同完成的交响乐队的演奏效果,独奏效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