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说,艺术起源理论之一。主张艺术起源于人的内在情感的表现。在西方,此说与“模仿说”相对。最早正式提出表现说的是法国魏朗(Eugenc Véron, 1825—1889)他在《美学》(1873)中把艺术界定为情感的表现,认为艺术的价值全在于它表现情感的范围的广度和深度,伟大的艺术是伟大灵魂的回声,这是艺术与科学的主要区别。俄国托尔斯泰在《艺术论》(又译《什么是艺术》,1898)中对魏朗的看法提出异议,认为如果只表现情感而不传达情感依然算不上艺术,艺术起源于一个人为了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表达出来。康定斯基则从绘画角度系统地论述了表现说,认为艺术作品的内在的因素是艺术家灵魂中的感情;这种感情有力量激发观众同样的感情,在构图中要显示的东西不是推敲,而是感情。这些思想在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表现说开拓了对艺术本质的认识,对探讨情感在艺术创作中的地位、扩大艺术表现领域和审美功能、寻求新的表现手段有积极作用。它对浪漫主义艺术的发展、对现实主义的演变、对近代美学和艺术尤其是现代派艺术的发展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