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抱月(1894~1986年),女。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生。晋江永宁(今属石狮市永宁镇)西厝村人。民国25年(1936年),随丈夫郑焕章携带女儿往菲律宾谋生。初居于贫瘠偏僻的米骨地区,生活十分艰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丈夫不幸逝世,抱月毅然挑起抚养和培育3个孩子的重担,在北甘马仁省乃乙社以卖薯粉果、豆芽、面包维持生计。她教子有方,注重培养孩子们的坚强意志和毅力,激发他们对事业的开拓精神。当地华侨都称她有孟母之风。在她培育下,其子郑周扬、郑周敏均成为商界巨擘,并形成实力雄厚的“郑氏集团”。抱月对事业、人生、金钱有很多自己的看法。她经常告诫儿孙:一、金钱的价值不在保有,而在致用;不用的钱是死钱,无用的物是废物。二、多不足富,能用为富;用其当用,省其当省。三、人非生而富,富须靠自我的努力和智慧、勤劳来获得。四、俭朴是美德,但吝啬不是俭朴;消费是生活所必须,但消费不是浪费。五、如何用钱?自我生活要力求俭朴,社会公益应慷慨解囊,踊跃捐输。六、财聚则人散,财散则人聚。七、郑氏事业,取之社会,用之社会。她认为,一个人要获得成功,需要三大因素:高超的智力、幸运和慷慨。